“你们不能这样,他是天才!”舞娘狂怒地喊。这是莫之因最高兴的句子,于堇的愤怒非常真切。
换场景时,谭呐的助手走过来,看到白云裳把一把椅子搬到侧幕边,让于堇坐下,小心地给她脸上补妆。
那位诗人得了肺病,病床抬上舞台。红舞娘是一身红,只是披了一块黑纱巾。她抚摸白床单,垂下眼帘,像对自己说一样:我从来没有背叛你,我只是想知道你有多伤心。
你有多伤心,证明你就有多爱我。
本来上海是属于我和你的,上海是我和你的天堂,但是你亲手毁了它。你一定会认为我这是在忏悔。
你不知道,根本不需要这么做,因为上海就会过去,如同你和我,都会过去。谁能活到天老地荒,只有爱情才那么久长。
音乐响起,布景稍有改变,舞女轻轻起身,一身红裙如火鸟,那脚步像踩在悬崖边,立于水之中的挣扎,腰身如蛇,腿的曲线飞起的一道道光闪,那种内心爱恨交融、纯粹到地狱里鬼神都静止注目。
我可以舞到八千里路和云一起奔泻不停。
伤心,一夜就白头。这么说,我还不够伤心。
于堇跳得惊心动魄,她突然改变了步法,脚步像没有离开地面似地飘动,迎着一身白衣的诗人的亡灵,时而紧紧面对,时而有意错开。似乎是与心上人一起,行进在他们选择的路途上。这即兴发挥,来自她心中的哀伤和绝望。
观众席里有些微的哭泣声。谭呐的眼睛也湿了,他这时有一种冲动:或许,或许能找到一个时机,他能找到他们心灵接近的路径。
莫之因低下头来,发现自己双手紧紧相握,这般情形让他大吃一惊。是的,他承认自己在这一夜无可救药地被感动了。两个女子美貌依然,可这个晚上他 不再看她们的脸了,艺术是魔力,她们在他眼里分别有了不同的映象:白云裳有灵性,维妙维肖,让人与角色共命运,如翩翩飞鹤;而于堇演出,舞台上根本没有了 角色,一道道是幻象,是鹤飞云端只留几点踪影。
他认为于堇的艺术造诣,远远高过他见到过的其他任何女演员,生逢战乱年代,真是命运的极大错误。
这个女人台下演戏,再到台上演戏,只能说,两边的戏,都演得绝对精彩。莫之因掉头四下看看,座无虚席,而且有好些面孔,都并不陌生。
恐怕今晚在座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,皆是于堇台下的同戏人。莫之因在这美妙的音乐中,在这个命该生在舞台上的女人制造出的幻觉中,他不想使用任何 亵渎的字眼。他把自己想象成与于堇跳舞的男人,他进,自己也进,他退,自己也退,她的媚眼不是给那男人,而是他莫之因,只可能是他。
他搂着她的腰,低俯下身,拾起那枝玫瑰。
就像高潮来临一样,裤子湿了,他发现自己竟然阻挡不了肉欲的冲动,这真是怪事。
“双花配演”,这是今晚首先由于堇递给报界的新名词。
于堇和全体演员数度向恋恋不舍、不肯离去的观众谢幕,前台上不停地有人敬献鲜花篮,而记者与自居重要人物的戏迷涌向后台。
兰心大戏院的工作人员是有经验的,他们只放记者进去,对那些摆阔充大的人物,不理不睬,假说亲戚朋友的,也不客气地挡驾。
于堇把没有出来谢幕的白云裳介绍给他们,问他们是否认识这位 白 小姐?
正当记者们迷糊不知怎么一回事的时候,于堇让白云裳念女主角的第一段台词,那是一段很特别的话:
这些街树的腿,电杆的腿,都有着春天的色彩,一切建筑的腿,也涂了春天的色彩。
把擦满了脂粉的大腿交叉伸出来,穿着高跟鞋的修长的腿,穿着玻丝袜的羞答答的腿,优雅地,从那条静静的弄堂,从那条从来都热闹如节日的南京路上走来。
我们从窗帘后面,我们从树丛后面,我们从三五牌香烟的轻雾里,我们从法国古龙香水味中,睁开我们的眼睛,去染一丝玫瑰红,去染一丝紫罗兰,红的,绿的,蓝的,白的,光的影,影的光,注视着你虹一般的美貌。
记者们面面相觑,于堇接着慢慢念出此剧的警句:“上海,你这造在地狱上的天堂!”“难道--”一个记者不相信,他没有能说完自己的话。
“你们看到的是同一个人物,两个不同的演员交替演出。”于堇婉尔一笑:“这是爱艺剧团的艺术创新,各位今天已经亲眼见了,怎么不相信?”这下后台里炸开了油锅,全都大惊小怪轰然起来。摄影记者要于堇和白云裳俩人凑在一起,比较两人的相貌。
“各位,这事情本来是出于无奈,各位知道我今日中午遭逢不幸,我无法赶过来,准时演出。 白 小姐毅然为艺术做牺牲,上台代我,无名英雄。上半场一 直是她,不是我。各位觉得演技如何?”记者们鼓起掌来,纷纷向白云裳提各种问题,从她的出生,教育,何时来上海,有什么献艺计划等等。白云裳整个被记者包 围了,镁光灯嚓嚓地响,白云裳的脸兴奋得起了一层红晕,显得更加漂亮迷人。
于堇悄悄地退到一边,看着白云裳享受一朝成名的幸福,她向剧团人示意,要一杯水,也让人给白云裳送过去一杯水。
谭呐走到于堇的身边,“你这是搞的什么名堂?”他递给她一杯事先准备好的滋润嗓子的红枣菊花冰糖水。他的口气并不严厉。“谁也架不住名声袭击。 这个白云裳虚荣,你要小心一些。”于堇抿了一大口暖香的红枣菊花冰糖水。这个冬天不冷,一场雪也未下,可能是接连不断的雨天,使气温一直维持在秋末的气温 之中,夜里气温才像十二月。本来嘛,这十二月的第一日,和农历的正月严冬相比,还是暖和的,人一多,更显得热气腾腾。
于堇靠近谭呐,轻声地问:“小心什么?小心被她抢了风头?”谭呐说:“我是好心。你在演艺圈也不是一天了,这种事,你也明白。”“像我这样饱经 沧桑的人,还在乎什么风头。”谭呐听着于堇这句掏心掏肺腑的话,心里很感动,不知怎么反应才好。这和他印象中的于堇不一样,以前,他认为于堇重名,例如在 商谈阶段,已经提出“于堇主演”四个字必须突出到什么地步。
于堇继续说,“这个乱世年月,名声能维持几天?还未能成名的,出名要趁早,为什么不让 白 小姐出名呢?”“你是什么意思?”谭呐更不解了。
“你就打出这个招牌吧:双花配演,二女合一。我保证上海滩对新花样的好奇心,会被你钓起来。”谭呐说,“要是我不同意呢?”他本能地不喜欢这个姓白的女人。
于堇看着谭呐,正视着他的眼光,“是我请求你,算是为我这么做,你会同意的。”从演出上说,这个新鲜主意好像也没有什么坏处,谭呐想。从今天的 演出效果来看,如果是于堇从头到尾演,自然效果更好,可是白云裳的演出,除非鸡蛋里剔骨头,才可以说不及格。他听见白云裳在那儿夸夸其谈她演戏的经历,又 提起在燕京大学主演《雷雨》里的角色。什么事都说得跟真的一样,经历编十次就是生平。
“就是有点便宜了这个不请自来的女人。”谭呐轻蔑地说:“演戏是有行规的。”他的声音带着一丝赌气。
说到底,于堇今天还是给他了一个脸面:她完全可以不来,也不用出这个绝主意。那样的话,现在的局面就不可收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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